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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能让妈妈亲眼看见他成功。
难道,这是给他救人的奖励,让他弥补前世的遗憾么? 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做凌歌,从小父亲去世的早被母亲拉扯长大。
是一名大三土木工程专业学生,今年十九岁。
原主从小便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上学时还跳过级。
因此十九岁就已然是全夏国排名第三的大学大三学生了。
只不过,这原主却喜欢上了一个女人。
那就是同校的李薇。
并且还是对李薇一见钟情。
于是,追了这个李薇整整三年。
原主的家境很差,是来自农村。
这三年里,为了追求李薇,原主不仅用得来的奖学金给李薇买爱疯13,还各种省吃俭用给李薇买东西。
几个月前,李薇向原主提了想看亚洲小天王林志的演唱会。
因此,原主为了满足李薇的愿望,他搬出了学校去租了个小破屋子,只为了好方便每晚做兼职赚钱。
这几个月来,原主不仅每天吃泡面,还每晚做兼职,一天只睡两三个小时。
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
终于,花了三个月时间省吃俭用,买了两张小天王林志的演唱会前排门票。
在演唱会进行到了一半的时候,李薇将原主叫到了一边说是有话想对他说。
原主喜滋滋的跟了过去。
他本以为是,李薇终于要答应他的追求了。
然而李薇却是说;“凌歌,你是个好人,如果不是因为我上个月签约了灿星并且即将参加青春有我节目出道的话,我可能会考虑跟你在一起。
可是,将来我是注定要做明星的人,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所以,这次演唱会结束,我们就彼此形同陌路吧。
” 一张好人卡就这么发了出来。
在接受了原主那么多礼物跟好处之后这么轻易的发了出来。
原主本就为了买演唱会门票又累又营养不良,听了李薇这话更是受了打击。
回到座位上后,便闭上了眼睛。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连小命儿都丢掉了。
在凌歌的左边,坐着的则是同班的好兄弟王磊。
绰号胖子,不过在凌歌记忆中这家伙喜欢以“胖爷”自居。
王磊因为怕凌歌被李薇这女人套路花更多钱所以自掏腰包买票跟了过来。
感受到肩膀处传来的温热,王磊一愣。
他兄弟哭了? 他随即看向凌歌右手边的李薇怒道;“李薇,是不是你对我兄弟做了啥过分的事?” 李薇张了张嘴,不过还是没回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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