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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斗败的狼王 喝了一些兔血再加上一些兔肉之后,苦门明显感觉到自己身体精神了一些,心中也不得感叹,人类真是肉食动物啊。
≧ 不过,后面那片地方,兔血的血腥味恐怕已经吸引了不少野兽吧,还好她见机快,不然的话,现在已经是被一群野兽环绕了。
大荒的危险尤是如此,更不用说大荒之中的密林了。
数百年来,光是杨氏宗族,就有不知道多少人葬身其中,更不用说这大荒之中数之不尽的如杨氏相同的种族了。
正想着。
“哗……” 突然,苦门眼神一凝,身形就地一滚。
砰! 他眼睛撇了过去,不禁面色一变,之间在他刚才所处之处,竟原地站立着一只双眼泛绿的野狼。
那野狼体型比起一般的野狼,还要大上一些,身长近一米八,全身泛着灰黑之色的毛,在其额头处,却醒目的有着一撮银色的毛,但此时却略显一些狼狈,狼毫上沾染着不少鲜血,狼腰处还有着一个巨大的伤口,不停的往出冒着鲜血。
狼王! 一瞬间,苦门心中惊骇不已! 这头狼王,是在这密林中部一支狼群的王,之所以他会知道,自然是杨氏狩猎时,这支狼群无数次给他们带来过麻烦,死在那只狼群口下的猎人,更是不知几何。
但看着眼前这头狼王负伤的模样,一双绿眼更是一动不动的盯着他,像是饿了许久,苦门心中渐渐生出一些明悟。
这是一头斗败了的狼王。
光苦门知道,这狼王就在这中部兴风作浪五载,恐怕是年老体衰,被族中更加年轻强大的野狼挑战,战败之后,便离开了狼群。
丛林法则,优胜劣汰,弱肉强食。
看它现在的模样,恐怕是因为受伤饿了许久,不然的话,那一扑,他是躲不开的。
此时。
它正直直盯着苦门,身躯绷得紧直,像是随时都可以扑上来,将眼前这个人撕成碎片,很明显,这头饿狼已经将他看作食物了。
一张狼脸上还透露着一丝人性化的不解,好像有些奇怪,眼前这个人是如何躲过它的致命一击的。
苦门心中暗呼不妙,之前,他突然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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